2023年11月11日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视导评估(年检)结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等有关规定,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视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宁教监管函〔2023〕2号)要求,对持有教育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开展了办学质量视导评估(年检)工作。 截至2023年10月,全市现有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共247所,包含学科类培训机构35所,其他教育类培训机构212所。经各区评估,现有教育部门审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合格202所、基本合格14所、限期整改9所、不合格7所、终止办学15所。 现将2023年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视导评估(年检)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视导评估(年检)结果 南京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1日